本报讯 为了保持我市非物质文化的独特性与多样性,增强文化实力,建设文化兰州,构建兰州文化圈,加快对外文化交流步伐。昨日,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兰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实施方案》,该方案的出台,标志着我市在文化事业发展中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方案提出,要命名一批民间艺术大师,以鼓励民间艺人传承技艺,使非物质文化后继有人。
将建立较完备的保护体系
非物质文化是由特定民间社区群体世代相传,反映该地区历史渊源、生产方式、生活习俗、观念形态、宗教信仰及其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特征的文化表现形式的总称。《方案》明确提出,通过实施保护工程,到2015年,使全市珍贵、濒危并具有历史、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初步建立起比较完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和保护体系。
7类对象将受保护
《方案》中列出了7类保护对象:一是特有的民族语言及记音符号;二是口述文学(神话、传说、故事、寓言、笑话、歌谣、史诗、谚语、谜语、歇后语、民间叙事诗、民间说唱、民间说唱文学、民间戏曲文学等);三是民间艺术(美术、工艺、雕塑、舞蹈、戏曲、曲艺、杂技等);四是民间工艺(器械制作、金属、陶瓷、木做工、织染、造纸印刷、酿造炮制等);五是传统的礼仪(节日、庆典、体育、娱乐等活动);六是与上述各项相关的代表性原始资料(手稿、典籍、谱牒等)、实物和场所以及传统的生产、生活习俗、服饰、器具、用具等;七是其他需要保护的非物质性文化遗产。
使非物质文化后继有人
《方案》提出,要通过建立文化生态保护区、命名非物质文化艺术之乡,对原生态文化保存较为完备并具有特殊价值和浓郁特色的文化区域,进行动态的持续性保护。通过对传承人的资助扶持和鼓励,建立非物质文化传承机制。要命名一批兰州民间艺术大师,通过给优秀民间艺人命名“大师”、“名艺人”、“传承人”等荣誉称号,鼓励民间艺人传承技艺,提高我市优秀民间艺人在国内外文化交流中的文化品位和竞争力。在非物质文化形态保存较为完整、特色鲜明,并具有特殊历史、文化价值的民族聚集村落、古村落和特定区域,分级建立文化生态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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